1)第二十四章:妖孽一出谁与争锋_帝王宠之一品佞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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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程大咬牙,冒汗,回:“是,属下是傻叉。”

  他可不就是个傻叉,爷的心思是能随便探听的吗?在爷面前,能随便糊弄吗?程大真恨不得咬了舌根。

  没有再语,男子踏过地上绯色的锦袍,折返,一身沾了脏污的里衣,却也惊艳了风尘,绝等好看。

  程大赶紧跟上:“爷,闻人凤的尸体不抢了?”

  “打不过她。”语调慵懒,漫不经心,步子散漫,他唇角牵起浅弧。

  程大挠头:怎么听着像一股子心神荡漾啊。再挠头:那彪悍的姑娘,那身手,那狠劲,那牙齿……爷都被咬了。

  程大笃定:“打不过。”纳闷了,“那爷?”

  爷的功力,别说十成,就是五成,放眼天下那也是难有敌手,怎么叫那姑娘给咬了,抢了爷的东西还给跑了。

  怪了怪了!

  沉默了半响,前头传话:“脏了。”浓眉紧蹙,男人容颜艳美,拂着衣袖,“回去洗澡。”

  这到底是打不打得过?不用怀疑,肯定是咬不过的。程大没敢再问,换了一茬:“爷,后来您那一掌用了几成力?”

  问及此,程大不由得佩服起那闻家姑娘了,爷那一掌对的是心口,这一掌下去,不死也最少要半条命,她倒好,还敢先发制人。不过倒是聪明,没有自找死路得扎爷的动脉,置之死地而后生,这姑娘,敢赌命。只是这一掌,碎了簪子,未伤人半分……

  这不像爷的手段,更不符爷的性子。

  “老三。”

  不瘟不火的两个字,从那薄削的红唇中轻吐,怎生如此森寒。程大声颤:“爷,属下是程大。”

  爷不认脸,不记名。倒是怪了,爷记得闻家姑娘的名,还记得脸。

  男子冷冰冰一句过来:“爷不喜欢得寸进尺的人。”

  程大脚下一个趔趄,站不稳了,快哭了:爷,某姑娘摸了,抱了,扑了,亲了,那才最是得寸进尺好吧。

  程大空叹:诶,男人难过女人关!

  此时,正是午时,九章王府的偏院里,朱漆案,暖香炉,纱幔勾垂里美人半跪,仰面直望美人榻里慵懒的小人儿,眸似死水,无波无谰。

  地上,尸体横躺……

  诶,闻国公大抵会死不瞑目吧,瞧瞧,他拼了老命救出来的人儿,扔下他老人家的遗体,正翘着二郎腿,敲着案桌悠哉悠哉。

  “坐到爷身边了。”

  抬抬眼皮,懒洋洋的,闻家姑娘窝在美人榻里,尽情差使九章王的某某不下蛋的母鸡。

  “给爷倒水。”

  “给爷捏捏肩。”

  这会儿一口一个大爷,想必是刚才被某位傲娇大爷刺激得不轻,这不,找安慰来了。

  当然,这厮眼皮子抬抬,一双带蛊的眸尽染暗红,世间,几人能抵抗得去,这九章王的某女人自然是不能,目光呆滞地鞍前马后,又是倒水又是捏肩,想是伺候九章王也没这么心无旁骛吧。

  闻柒督了眼地上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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