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卷 虎臣良牧定江东 第五章_桓侯再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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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时光如白驹过昔,似乎只是转眼之间,一个多月便已过去。残冬消逝,春风逐渐吹绿淮楚大地。

  寿春郡治下各县各地,随处可见从事农耕的百姓。这一月多来,在孙乾、陈震、糜竺等通擅政务的良吏不辞劳苦、亲力亲为的四处奔走下,寿春的农耕、商务逐渐走上了正轨。由于大哥一惯勤政爱民的好名声,附近州郡的一些流民纷纷归附过来,大大地缓解了寿春地广而人口相对稀少的难题,许多原本因无人耕作了荒芜的土地被重新开发了起来。

  但是流民的涌入也带来另外一个不好的问题——曹操、孙权甚至包括刘表,纷纷派遣了为数不少的细作混在流民之中进入寿春。陈到的巡城军曾在一日之内捕获六名行为可疑、似乎有意刺探我军情报的男子,经由徐庶和陈到亲自讯问,查明其中一人来自荆州刘表处,一人来自江东孙权处,其余四人皆由曹操军中主管刺探各方情报的贾诩所派出。

  这些近乎无孔不入的细作,仅仅依靠军士来查巡根本解决不了问题,颇为令人犯难。在几经商议之后,由徐庶提出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法——重新实行前时的“亭里之法”,并稍做变通。(注:“亭里之法”是从东汉时期开始实行的一种基层民众管理制度,具体内容为:每五户百姓为一“伍”,伍有伍长,主五家以相检察;“伍”之上有“什”,什有什长,主十家事;“什”之上设“里”,里置里魁,掌一里百家;“里”之上置“亭”,亭有亭长,主求捕盗贼;亭再往上便是县。另大县之下还设有“乡”,界于“县”“亭”之间。“亭里之法”就相当于后世的保甲制度!)由于寿春累年战乱,百姓时而逃亡,时而迁进,原本的亭、里、什、伍几乎已经被废弃。现在徐庶提出恢复“亭里之法”,将寿春全郡的百姓重新登记入籍,重置亭、里、什、伍,安排德高望重的乡老任里、什、伍之长;亭长则由县尉(注:县尉是县令的佐官,主管一县兵事)派遣军中勇悍军士担任,每亭可征募乡兵10名,由县里配备兵刃,负责缉拿盗贼。凡新入寿春的流民皆须由县吏登记入籍,规排进“亭”、“里”之后,方可分配到荒芜土地进行耕作,安居入户。百姓之间的邻里纠纷皆由里、什、伍之长逐层调解;若有大股盗匪劫掠百姓之事,亭长及乡兵无法抵挡,可直接向县尉求援。百姓若是发现附近有疑似敌方细作之人,可通报于里、什、伍之长,若是查证属实,举报人可获钱粮之奖赏,但却禁止以举报为名行挟私报复之实,违者必责。

  改良后的“亭里之法”经大哥同意之后正式推行到寿春郡下各县,但由于时日尚短,具体效果如何,暂时还未能显现出来。但这一制度既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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